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互联网专线租用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二、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互联网专线租用项目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提供互联网线路服务已达十三年,合同已于2018年底到期。因国税、地税合并造成局内互联网专线租用招投标工作延后至今。中国电信于合同到期后一直为我局提供服务,鉴于专款专用的规定,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减少系统运行风险,同时确保网络线路传输的稳定性和业务系统的延续性和高可用性,防止更换租用设备导致专网重新施工,业务中断。
经专家组论证,认为本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的规定,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2019年度互联网线路专线租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任成林 白永和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471-33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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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