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公资交字[2014]-工程-公开-06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新建东校区(初中部)项目 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呼发改社字[2014]527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采购100% ,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原呼铁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校址),总用地面积约74.766亩,建筑面积为41561平方米;计划投资额约为13821.40万元;
2.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3.招标范围:该项目设计;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5.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规范设计深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设计单位;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jy.com.cn)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 月18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已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企业可网上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先办理入库手续。
4.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丁香路2号)五楼大厅投标报名窗口,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5.诚信信息库入库办理: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大厅诚信信息库办理窗口(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办理流程详见《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
4.资格审查时以诚信库内通过原件比对的资料信息为准,不需携带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20日。
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3.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jy.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及欧宝ob官方网站网
(www.fsdf100.com)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97号
联 系 人:赵军善
电 话:0471-3390989
招标代理:欧宝ob官方网站
地 址:呼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联 系 人:王英 耿娟
电 话:0471-6244103
电子邮箱:upxz_007@nmxz.net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