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丽湾项目住宅楼2#楼及7#楼西单元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泰丽湾项目住宅楼2#楼及7#楼西单元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已由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欧宝ob官方网站。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泰丽湾项目住宅楼2#楼及7#楼西单元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南侧。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0000㎡,建筑高度约为73m。
4.本工程投资额:3500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计划工期: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12月13日,共计18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3.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欧宝ob官方网站(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二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欧宝ob官方网站(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1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nmgztb.com.cn)、欧宝ob官方网站网(http://www.fsdf100.com)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滨河路8号金泰中心
联 系 人:王帅
电 话:0471-4619066
代理机构:欧宝ob官方网站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李鹏玲 任琳
联系电话:0471-6235886/6235889
传 真:0471-6235886
电子邮箱:upxz@163.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欧宝ob官方网站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拟派项目经理)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金泰丽湾项目住宅楼2#楼及7#楼西单元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 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